公 告
“中国调查中心”网站名称更改为“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北京恒平视点商务调查事务所的名称变更手续已提交工商部门审核办理中。即日起,原所办工作证件一律作废!
特此公告!
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
2009年10月22日
喜 讯
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与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联合摄制推出的《刑法韵语—刑法适用四字经》普法宣传节目《刑法韵语大家学》将于近期播放,敬请收看!
《刑法韵语大家学》普法宣传节目,采取音视频结合,图文并茂的节目形式。将刑法韵语通过专家的条文讲解,举案分析,让人们更直观、更透彻、更便捷地学习法律知识。
如果您在观看中有更好的意见或建议,请随时和栏目组联系。联系电话:010-67630927 联系人:杨女士
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
2009年10月22日
关于设立各省(市)级工作部的通告
为了使各项工作更正规化、制度化,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拟在全国各地组建各地方工作部,发展一批业务精英。有意者,请电话联系(010-67630927)或手机(015901453967);联系人:杨女士。
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
2009年8月27日
声 明
各省(市)工作部(工作室)、直属人员:
凡持有本中心工作证件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本中心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法律责任承诺书》中的各项内容。凡不请示不报告,越权冒用单位名义私自受理、代理行政与刑事案件及调查婚姻隐私;冒用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的名义私自参与、进行地方各种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的调查活动以及融资、组织筹办经济文化商业等社会活动。由以上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和负面影响,一律由其本人承担,与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无任何连带责任和关系。
特此声明!
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
2008年11月4日
提 示
本中心的监督查询电话和工作人员、调查人员登记使用的手机号码,来电时的手机铃音均为本中心的集团彩铃。如果您拨打工作人员手机进行业务服务时,发现其手机彩铃不是本中心的集团彩铃者,请您拨打本中心监督电话进行核实查询。
监督电话:(010)67630927
中国舆情调查咨询中心
2008年11月5日
凡工作证件期满者,请及时和办公室取得联系,准备相关年检材料,提出年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证件年检或更换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证件过期自动作废,其工作与本中心无任何关系。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